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精神和《2017年下半年杭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学位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拟聘岗位 |
沈泽瑜 |
女 |
1991.05 |
大学 / 学士 |
绍兴文理学院
工商管理 |
信息工作人员 |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政协办公厅人事处举报。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举报电话:85259282、85259283。
杭州市政协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