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湖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党员优先;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和扎实的公文写作能力;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嘉兴市本级户籍;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本人一寸照1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5月1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南湖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嘉兴市南湖街道冶南路51号205办公室),联系人:沈益晴;联系电话:0573-89970583;
2.考试方式。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70分以上(含)考生按高分到低分以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有入围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
3.体检和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
4.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南湖网站-南湖街道子站公告公示栏-其他公告公示7天。(http://cms.zjzwfw.gov.cn/view/art/2019/5/7/art_1581631_33988475.html)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5.聘用。最终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进行解释。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等将在本招聘公告页面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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