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0年4月7日-4月8日(上午9—12时,下午2—5时)。
(二)报名地点
温州市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三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近两年内考核合格以上等相关证明。
2、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陆鹿城公务网下载(www.lucheng.gov.cn),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选调岗位考试资格。
4、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5、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或不开考。
6、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0年4月30日。
四、笔试
笔试专业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选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0年4月28日-4月29日(上午9—12时,下午2—5时)到温州市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三楼)领取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选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人事劳动局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六、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选调人员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依次替补。
七、体检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八、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九、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替补。
咨询电话:88990920
温州市鹿城区人事劳动局
2010年3月29日
附件1:鹿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