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永嘉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依照用人单位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经研究决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9名。其中:各医 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204名(A类);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25名(B类)。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A类岗位:大中专院校应、历届毕业生。
B类岗位:2004年6月31日前参加我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 工作,且至今一直在岗工作的编制外劳动合同工;2006年6月31日前参加我县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且至今一直在岗工作的编制外劳动合同工。
本县卫生系统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3、身体健康。
4、A类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 1日后出生);B类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后出生),连续工作10周年及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后出 生)。
5、永嘉生源(被普通高校录取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永嘉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
6、具备岗 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以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5日至7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卫生局会议室(永嘉卫生大楼12B层)。
3、报名材料
(1)应届生:身份证、学生证或就业推荐 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户籍查询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查询信息、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卫生系统编制外劳动合同工报考B类岗位须提供工作证明。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要提供相应材料。
工作证明要求:从参加工 作时间开始,以每季度第一个月工资册复印件为准(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2)《报名表》一式一份(从永嘉卫生网下载),近期 免冠单寸照片4张。
(3)加分:按2010年永嘉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执行。加分相关材料(根据永政发〔2007〕111号 文件精神享受计划生育加分的,必须提供由永嘉县计划生育局开具的《永嘉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证明》)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7月6日17时30分) 前提供齐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本系统编制外劳动合同工可报考A类或B类岗位,其他人员只能报 考A类岗位)。
5、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时,划定最低聘用分数线总分(含加分)为60分。B 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不开考。不开考岗位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6、 考务费40元。
7、考生凭身份证于2010年 7月19日-7月20日到永嘉县卫生局会议室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