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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依照用人单位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经研究决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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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分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公共事业管理、会计、计算机、电气自动化、中西医结合、生物医学工程、卫生法律法规等17个专业(笔试参考专业详见附件)。
(2)笔试时间:2010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70%的比例计入总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1:2的比例(招聘1名的按1:3,招聘10名及以上的按1:1.5,逢小数进整数)从高分到低分(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在永嘉人才网和永嘉卫生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的比例计入总分。
3、总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总分=(笔试成绩+加分)×70%+(面试成绩+加分)×30%
(三)体检
根据总分(含加分),分岗位要求按招聘 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浙人社发 〔2010〕109号文件。体检对象、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在永嘉人才网和永嘉卫生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考察由县卫生局组织。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如遇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在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中,按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分岗位按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由考生选择用人单位(B类岗位原则上由考生所在单位聘用,如所在单位无编 制或属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县卫生局统一调配)。
如遇总分(含加分)同分,以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高分者优先;如考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亦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分者优先;如再相同,采用加试办法确定。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嘉人才网和永嘉 卫生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者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永嘉县卫生局政工科:0577-67205786
相关网站:
附件:
永嘉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卫生局
二 ○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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