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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决定由政府购买部分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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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六、体检、考核、聘用
按笔试成绩乘以50%,面试成绩乘以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入围。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在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对考核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的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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