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2010年第二批政府买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决定由政府购买部分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附后)
见《政府买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聘用后待遇
1、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期限为一年一签,期满则自行终止。确因工作需要续聘的,经考核合格并报批后,变更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按市政府核定标准执行。
3、用人单位按企业标准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自负。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9月8日、9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溪西府前路234号社保大楼)。
3、报名手续:考生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职位要求,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二寸正面白底免冠照片2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兰溪市政府买岗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可从兰溪人才网上下载)。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5、符合条件的考生9月16日携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领准考证。
已确认的公开招考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指标。因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指标的职位,已确认人员可改报其他招考职位。
四、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