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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我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县广播电视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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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 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比例不足2:1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 考试时间:2010年11月6日。
(三) 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进行。
1、电视主播(男、女组分开测试):
(1)初试:测试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和仪容仪表、气质等综合表现,按成绩高低2:1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2)复试:测试考生的播音专业能力和镜头表现力,按成绩高低1:1入围体检。
2、动画制作人员:
(1)初试:测试考生对动画制作的流程和熟练程度,按成绩高低2:1入围复试,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2)复试:采取现场测试的方法,即直接上机操作,制作一段动画作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和创意表现能力,按成绩高低1:1入围体检。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按体检结果,体检合格的,1:1入围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复试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在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户籍落实、人事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和工资确定等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生见习期为12个月,硕士研究生以上不实行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 其它事项
1、新聘用人员,在云和县域服务期限至少五年(含试用期)。
2、本公告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云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广播电视台
二0一0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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