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www.zjsgat.gov.cn,“政务公开/公告公示”专栏)。
其中,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
时间: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7月2日9:00—16:30(午休时间除外);
地点:浙江省公安厅办证大厅(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省公安厅机关大门西侧)。
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填写完整的《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技术等级证书、计算机考核等级证书和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一律不退还);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供报名人员查询。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指定网站公布有关情况。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参加考试时,应聘者均应随身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计算机基础知识及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约2小时。
笔试预计于7月中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以指定网站考试公告为准。
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果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公安厅干部处或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所指的“行业经验”和“工作经验”为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类似工作的经历,任职或从业时间应具有可供查证的劳动合同、社保基金缴纳或类似证明。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邮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286792
联系人:王 庆
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sgat.gov.cn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浙江省公安厅新闻传媒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