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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实务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