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有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最终合成成绩
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对象(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由县人社局另行通告,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从参加面试考生中依据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进行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等有关事宜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严肃,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7011337
监督电话:0566—7026621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至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