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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杭州西湖国宾馆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11-4 10:06:45 【字体:小 大】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招聘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宾馆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签订聘用合同后若遇体制改革,岗位、待遇等相关事项将根据有关政策条款研究决定。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警卫局纪委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核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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