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并根据资格审查工作进度,在友谊宾馆内(场地另选)基本同步进行。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每位应聘者用时不超过10分钟,结合个人专业背景简要陈述对招聘岗位的认知、工作设想和职业规划,同时就考官组提问进行答辩。面试考查主要要素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面试后,考官组将根据应聘者现场表现情况按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和5名候补人选(按顺序),当日通知相关人员,并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在杭州进行。入围人选应安排在适当时候来杭州参加体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如期报到的,往返交通费用按我校有关规定可在报到后予以报销。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我校将在候选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