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因招考人数较多,实行分类审查。2012年2月18日(周六)8:30—16:00,审查对象为除护士岗位以外的考生;2月19日(周日)8:30—15:30,审查对象为护士岗位的考生。逾期视作放弃。地点:绍兴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绍兴市城东经济开发区五泄路172号<绍兴烟草大楼斜对面>)。
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卫生局对考生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经资格审查和确认的无效。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收费标准:笔试每人4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确认的考生,请在2月23日9时至2月24日17时进入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内容,如有差错,请于2月25日上午10时前到绍兴市卫生局政治处更正。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招考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2:1比例开考外,其余则应核减招考计划人数。不能开考的,报考该岗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名。
(二)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2年2月26日下午14:30—16:00。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3月2日左右在绍兴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登陆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查看体检人员名单。如因考生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招考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考生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考生到市卫生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绍兴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招考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见习期或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