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舟山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报名收费按照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人40元/科。
五、考试时间、内容
(一) 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中旬。
考生的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下一轮考试;技能考试以岗位基本技能为主。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在招聘职位数的2倍及以内的,进入面试;笔试、面试两项合计分排名在招聘职位数的1.5倍及以内的,进入技能考试。
按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二)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关于启用新的浙江省执业医师注册健康体检表的通知》(浙卫办医〔2010〕26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医院负责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1.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2.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舟山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81566、2281565、255800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