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待遇按《附海镇机关临聘人员及下属部门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六、其他
本招聘办法由附海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2012年附海镇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