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进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招聘条件要求进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由浙江煤炭地质局聘任相应职务,实行一年岗位试用期。财务处处长人选实际综合素质与岗位任职要求略有差距的,可聘任为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试用期间,聘用人员与浙江煤炭地质局签订合同,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局机关内部制度执行。
五、联系方式
浙江煤炭地质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办公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新塘路342号
联系电话:0571-86471128、86987464
附表:
浙江煤炭地质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