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1、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气质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选调。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无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象山人才网公示3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65725951(纪委执法监察室)。
咨询电话:65796632。
象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计划表.xls
象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4.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