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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江区2012年禁毒办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来源: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2-9-13 11:56:33

根据衢江区禁毒办工作需要,按照《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衢江区政办发〔2011〕19号)规定,决定公开招考劳务派遣编外人员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招聘衢江区高家镇、上方镇、后溪镇、周家乡、峡川镇、浮石街道、大洲镇等七个乡镇、街道的禁毒专职社工。要求:应聘者于1977年10月1日之后出生,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能熟练使用电脑。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劳务派遣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考。

(一)组织报名(9月20日前)

2012年9月18日-9月19日上午9:00—下午5:00在衢江区禁毒委办公室报名(地址:衢江区公安分局411室,联系电话:3689569)。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寸免冠照2张。

(二)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

1、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2、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电话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开考,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则根据招聘岗位和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开考比例。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笔试卷在纪委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出卷。

4、监考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区人力社保局人员组成。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按招考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采用当场亮分。

2、面试考官在纪委的监督下从有关领导和行业专业人员中随机抽取。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4、面试卷在纪委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出卷。

5、面试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区人力社保局人员组成。

(五)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总分,总分相同者,以笔试得分高低为名次排列的主要依据。按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名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及交通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核(时间:10月底前完成)

体检合格考生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七)招用及待遇。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招用对象,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依劳动合同约定,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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