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年龄计算至2012年1月1日,工作经历计算至2012年10月16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2年10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户籍也可以生源地为准)。截至2012年10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学历专业名称,可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各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中的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报名专业资格详见附件二。
4、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 招聘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原为农业户口性质的须办理农转非手续。
8、某职位因报考人数不足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退回考务费。
9、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黄岩区事业单位。
10、黄岩人才网(www.hyrc.gov.cn, www.hyrencai.com)为本次考试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咨询、监督电话:0576-84120962。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酌情研究把握。
附件一:2012年黄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doc
附件二:报名专业资格表.doc
附件三:2012年黄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四:工作经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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