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人社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 对有户籍限制的职位,截止到2012年10月1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10月17日报名时提供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6.截至2012年10月17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人社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73-89232899。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 件: 2012年下半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20121005.xls
浙江省永康市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2012年嘉善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嘉兴市2012年下半年秀洲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台州市2012年黄岩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2012年各地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浙江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宣传部2012招聘研究生公告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2012年公安局网警大队招聘公告浙江省台州市体育局2012下属市少年体校招聘公告2012浙江省海宁市下半年公开招聘8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审查合格人员公示2012浙江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江苏省常州市2012年武进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简章浙江省嘉兴市2012年下半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义乌市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金华市教育局2012年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