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二)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从2012年11月8日至14日);公示期间,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联系科室: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67595516,电子邮箱:tsks5516@163.com)。
附件: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对象(递补)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