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时间、内容
(一)考试时间:2013年1月中旬。
(二)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下一轮考试;技能考试以岗位基本技能为主。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在招聘职位数的2倍及以内的,进入面试;笔试、面试两项合计分排名在招聘职位数的1.5倍及以内的,进入技能考试。
按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考试工作由舟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关于启用新的浙江省执业医师注册健康体检表的通知》(浙卫办医〔2010〕26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医院负责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医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监督电话:13705805557。
(五)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医院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附件:
1.舟山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表.xls
2.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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