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后按规定程序聘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一律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要求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无执业资格人员在聘用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辞退。
三、相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有关情况(审核情况、准考证领取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在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和磐安卫生网(http://www.pawsj.gov.cn )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二)报考专业及试卷分类
笔试类别按专业相近情况分为临床医学类(含麻醉学)、医学影像、护理学三个专业,请各考生根据考试内容作好准备。
(三)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出。
四、解释权
本公告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磐安县卫生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磐安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条件.xls
2、磐安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办法.doc
3、磐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