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及应聘资格条件以及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4、调动
经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及权限办理调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职位空缺。
联系电话:0574- 62720010。
附件: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