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按面试和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七、录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发放《聘用通知书》。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录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应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聘用为事业编制的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金华市及金义都市新区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上级人力社保部门、金义都市新区纪工委监督。
(二)本次招聘的考试、录用结果等信息在金义都市新区网站上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