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疏忽,原公告中下列招聘说明事项给予更正:
1、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第二点更改为“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拥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及技能”;
2、报名要求第一小点更改为“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3年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提供学校有效证明)、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填写好《平阳县公路管理段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3、招聘程序更改为“面向社会招聘,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笔试,按1:2进入面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同分者按笔试成绩优先),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依次替补”。
特此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