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13年3月11日)规定的程序,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见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8229017,联系人:李飞。
3、请反映情况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附件:拟聘用人员公示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