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第二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衢江区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需求,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2006年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中共衢江区委办公室、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区委办发〔2008〕70号)和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衢州市衢江区监察局《关于印发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衢区人劳公〔2008〕106号)精神,现将2013年衢江区第二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的申报需求,经审核,2013年衢江区第二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详见附件1:《2013年衢江区第二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的范围
1、面向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要求: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
2、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户籍要求:以《2013年衢江区第二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的要求为准。户籍以2013年9月21日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面向全国可不受户籍和生源限制。
4、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社会人员报考。
5、招聘计划表中对招考对象有具体要求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6、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21日以后出生);招聘计划表中对招考对象另有年龄要求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经验)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3年9月21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9月10日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衢江区政务网(http://qj.qz.gov.cn/)、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jrcw.com)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请报考者自行留意。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21日至22日两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30)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衢州市衢江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五楼0563室,乘309、16路公交车到衢江区政府站下车)。
2、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技术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近期免冠1吋正照2张。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4、报名费用参照浙价费〔2004〕14号文件精神,每人每科40元。
(三)资格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考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通过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jrcw.com)另行通知。
(四)笔试
1、本次招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开考,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计划数。
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两个科目(试卷合一),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的考务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面试的组织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通过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jrcw.com)另行通知。
(六)体检
1、笔试、面试结束后,区广播电视台男播音(主持人)和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占比+面试成绩×面试占比(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4、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5、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通过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jrcw.com)另行通知。
6、体检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
以下几种情况考核为不宜聘用: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自动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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