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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警务航空队面向全省公务员选调飞行员公告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系统 2011-1-26 17:02:26 【字体:小 大】

 

关于浙江省公安警务航空队面向全省公务员

公开选调飞行员的公告

 

   浙江省公安警务航空队(以下简称航空队),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归口省公安厅管理。其主要职责:负责空中巡逻和突发事件的空中警戒;负责实施空中侦查、取证、追捕逃犯,协助地面进行指挥;负责协助禁毒部门开展缉毒禁毒行动;负责进行反恐支援和实施空降打击;负责实施城市高层消防救援,开展抢险救灾、应急救援;负责警力和装备投送;负责内部运行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运行、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责任。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航空队飞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职位及数量

航空队飞行员 3名。

二、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省在编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曾从事飞行工作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警务航空事业,本人自愿从事警务航空飞行工作;

2.曾从事直升机和固定翼的飞行员;

3.安全飞行500小时以上;

4.原飞行等级三级以上;

5.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含)以下(1971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大专以上学历(必须有航空飞行院校飞行专业毕业证书),如通过全国英语等级四级(公共英语三级)的在笔试成绩分上加3分、通过全国六级(公共英语四级)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分上加5分;

8.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9.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审核。报名时间2011年1月28至2月12日。报考人员请从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www.zjsgat.gov.cn)“公告公示”栏内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于2011年2月12日之前发送邮件至xuronghuan1234@163.com邮箱。省公安厅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测试飞行专业和公务员应知应会的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90分钟。

(三)面试。对通过笔试的人员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入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由省公安厅负责实施。

(四)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省公安厅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的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本职位作出评价。考察对象如被淘汰或放弃,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办理转任。根据考试、考察结果和工作需要,按规定程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管理权限报省公务员局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实施。

 

浙江省公安厅

                             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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