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拟录用人选确定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其他事项
1.请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确实无法参加面试的,请提前2天与我委联系。
2.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安排好交通和住宿,并注意安全。
3.乘车路线:
(地 铁)北京地铁5号线东四站,B出口。
(公交车)东四路口东站下车。101路、109路、 112路、 420路、 609路、 619路。
咨询电话:(010)65598743。
特此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