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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尔沁右前旗2012年公开选聘公安文职人员公告

来源:科尔沁右翼前旗电子政务综合门户网站 2012-5-21 14:52:01

为加强公安工作,有效缓解我旗公安警力不足的问题,经旗委、旗政府同意,通过公开考试的办法选聘一批文职人员,充实到基层一线辅助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选聘公安文职人员60名(其中女性12名)。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作风踏实,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体态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8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m,无残疾、重听、色盲、纹身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5、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6、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有习练“法轮功”历史或信仰其他非法宗教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及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其他原因不适合做公安文职岗位工作或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选聘范围

参加选聘者必须是下列范围之一的人员:

(一)本人或父母现为科右前旗户籍,且户籍登记达二年以上(2010年5月1日前登记);

(二)本人或父母均非科右前旗户籍,但父、母有一方为科右前旗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三)2011年12月31日前被我旗公安局聘用为协警的在岗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四、选聘资格

选聘人员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中专学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我旗公安局聘用的在岗协警应具备警官、警察院校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或其他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其他社会人员应具备警官、警察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其他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公开报名

报名参加选聘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可登陆科右前旗电子政务综合门户网站下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毕业证、身份证、父母及本人户口簿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学籍档案及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5月16日–5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5月24日17:00后一律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科右前旗公开选聘公安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右前旗党政综合楼517室);

联系电话:0482-8399134、13848391616。

报名不收取费用。报名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电话在整个选聘过程中要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报名情况于5月25日上午在科右前旗党政综合楼前进行公告。

六、资格审查

每位报名者报名结束后,随即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其中,符合选聘范围第(一)、(二)项规定的人员,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审查材料:

(一)本人户籍与父母不同册的,须提供公安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二)是科右前旗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的,须提供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经编制部门复核;

(三)是科右前旗所属企业退休职工或在岗职工子女的,须提供旗社保局出具的证明,其中在岗职工须现在在我旗社保局参保且达2年以上(2010年5月1日以前参保);

(四)是科右前旗所属企业下岗职工子女的,须提供旗就业局出具的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须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结果于5月26日上午在科右前旗党政综合楼前进行公告,同时在报名地点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男、女分别计算),如达不到,按此比例相应减少选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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