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10〕149号)精神,帮助我市生源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高实际动手能力,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泉州市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募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泉州生源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
3.具有符合见习岗位所需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为三个月。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0年9月29日-12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符合岗位要求的大中专毕业生需如实填写《泉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可从泉州市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泉州市人事局流动开发科(qzsbys@163.com)。
2.符合岗位要求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直接到见习基地应聘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基地将符合要求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可从泉州市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一式三份(请注意:见习期限暂不填)报泉州市人事局流动开发科。
五、公示
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安排见习。
监督举报电话:22112393 22119493
附件:《2010年秋季就业见习公开招募岗位信息表》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