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对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
专业 |
人数 |
具体要求 |
临床医疗 |
16 |
2008至2011届本科生,2008、2009届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8周岁以下。临床医疗男12人,女4人。麻醉要求男性。外语四级,计算机二级。 |
麻醉 |
2 |
影像医学 |
7 |
行政管理 |
5 |
2008至201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或28周岁以下。中文、计算机、信息管理、卫生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
财务 |
1 |
2008至201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录用者为大专学历,则岗位为窗口收费岗位) |
影像技术 |
3 |
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 |
检验 |
4 |
2008届至201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或28周岁以下 |
心电图室 |
2 |
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医师证,28周岁以下,男性优先。 |
设备维修 |
1 |
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医疗器械相关专业 |
中药剂 |
1 |
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 |
西药剂 |
1 |
护理 |
48 |
2009至201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23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历届毕业生须取得执业护士证。 |
护理 |
12 |
中专毕业生,应届毕业,且20周岁以下 |
1、以上人员均为全日制统招专业对口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除中专以外一律要求23周岁以下 |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5日。报名地点:院人事科;报名需提交材料:毕业证或推荐表、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
3、大专、本科毕业生一经录用,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中专毕业生实行合同制管理。 |
4、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证件和信息,如有作假,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
5、联系电话:0566-2816108,0566-2816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