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规程操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城乡规划局实施。
2、考察:由县城乡规划局负责实施,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业能力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公示、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前,即2012年7月中旬前,拟聘用人员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资格再审,审核结果与其他应公示的内容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dtrsj.gov.cn/)上公示7天,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拟聘人员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递补。
2、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流动(允许报考公务员、参加领导干部公选)。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咨询电话:0551-3513077(安徽建工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办公室)
0555-671142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555-6740571(县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5-6732303(县监察局)
五、其他
当涂县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dtrsj.gov.cn/)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当涂县及县城乡规划局基本情况介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