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等三家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定于2011年11月赴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开展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肿瘤医院是我省唯一的一所集肿瘤预防、治疗、科研、教学、培训于一体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是省内唯一具备肿瘤综合治疗体系的医疗机构,具有外科手术、放射治疗、内科化疗、干细胞移植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及生物治疗:CIK治疗和DC-CIK治疗技术。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妇儿医院)始建于1935年,担负全省妇女儿童保健技术业务指导和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症的诊治、教学、科研工作。1991年3月福建省妇幼保健指导所并入设保健部,形成“一院二部”(保健部、临床部),1996年通过卫生部评审成为全国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03年经省卫生厅批准增加“福建省妇儿医院”第二称谓。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位于福建省会福州市中心繁华地段,成立于1980年,系福建省卫生厅所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医药基础和应用研究、生物医学工程研发、医药卫生查新咨询、《福建医药杂志》编辑出版等工作。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2.能够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应聘资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体检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主要招聘我厅直属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2名,详见《福建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赴省外高等院校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1)。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在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网站(www.xysm.csu.edu.cn)、福建卫生信息网(www.fjphb.gov.cn)上公布。
2.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材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凡符合岗位要求者,请于2011年11月28日下午18:30-20:00统一到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办公楼8楼第三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将归还本人):
(1)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研究生学习阶段研究方向证明材料(2012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暂不提供);
(3)就业推荐表;
(4)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5)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
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1)福建省肿瘤医院0591-83619566,邮箱:fjzlrsk@163.com;
(2)福建省妇幼保健院0591-87550658,邮箱:fjsfyrsk@163.com;
(3)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0591-87550501,邮箱:jxp257@sina.com。
3.资格审核
我厅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后,在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网站(www.xysm.csu.edu.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4.考试与考核
考试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除01-16岗位外,其余岗位考试地点均为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办公楼8楼第三会议室。
(1)01-03岗位:
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地点:福建省肿瘤医院,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2)04-09岗位:
博士研究生的聘用程序,按照我省公务员局有关规定采取考核聘用进行。以面试考核为主,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进入面试。由我厅组织面试考核小组,重点考核应聘者基础理论知识、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外语水平等。
(3)10-12岗位:
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综合成绩及格线为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由我厅组织面试考核小组,重点考核应聘者专业水平、社会实践、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
5.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用人单位将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业成绩及在校期间表现等方面情况。出现因体检缺席、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01-03、10-12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04-09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通过考核、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选同时在福建人事人才网、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网站和福建卫生信息网实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6.组织监督
省卫生厅人事部门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组织、监督、指导。
监督电话:驻省卫生厅纪检监察室0591-87856953
省卫生厅人事处0591-87855651
四、相关待遇:
1.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各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核准手续。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不续签合同。
2.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所在岗位津贴。
3.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4.不享受住房安排待遇。
5.符合引进人才条件者,在申请办理引进人才审批及确认手续后,按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6.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处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