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1、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1份,包括: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2寸彩色相片)、自荐材料(含自荐信、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按顺序装订,邮寄或送达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根据闽价费【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收取考务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交款)。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14日
四、考试、考核及有关规定
1、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的折算比例为40:60。
2、拟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如达不到1:3的比例,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采取考核聘用方式进人。
3、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顺序。
4、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考核过程予以监督。
5、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6、拟聘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7、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方可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8、考试、面试、考核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均在学校网站(网址:www.fjmu.edu.cn)公告栏发布,请应聘者及时查询。
五、聘用待遇
1、鉴于附属第三医院尚处于筹备阶段,组织机构尚未到位,经学校研究,上级人事部门同意,确定为拟聘人选者与福建医科大学签订聘用合同,入福建医科大学人员编制;待附属第三医院组织机构到位后,所有人员统一调入附属第三医院。
2、附三医院将委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聘用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待附属第三医院开诊后转入附属第三医院工作。培训期间工资由个人档案工资和培训医院津贴组成,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由学校代为缴存。
3、不安排住房。
4、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