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泰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2013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度我县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紧缺专业人员,现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永泰县2013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且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年龄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取得助理级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