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六、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相关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实际操作测试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拒签聘用合同及上岗后一年内辞职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经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属非编制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录用的工作人员按单位相应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综合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八、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sdrmyy.com/
2、咨询电话: 0757-22318608 0757-22318609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