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河区林和街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经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程序,确定了拟聘用人员为乔玉、朱杏群、梁永芬、王梦雅、秦燕、林叶珍、李彦怡、吴桐、罗金娣、邓成菊10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月27日至3月1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15年3月1日前,送(寄)至天河区林和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01号三楼,邮编:510610,联系电话:020-38811373。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林和街道办事处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