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初审。
由盐田区卫生局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质评审范围。
(二)资质评审。
由盐田区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应聘人员的资质条件、工作简历、主要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主要奖惩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按分数高低排序。在拟选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1∶3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则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在盐田区政府在线(
www.yantian.gov.cn)进行公布。
(三)面试。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相关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熟悉和掌握程度。面试合格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于面试全部结束后次日下午4:00前在盐田区政府在线(
www.yantian.gov.cn)进行公布。对面试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并按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数少于聘用人数3倍的,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考察人选。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考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考组织单位、用人单位及人事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考察人选的资格复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体检及公示。
由招考组织单位统一组织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深圳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六)聘用。
经资质评审、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并在公示期间无有效投诉的,由招考单位和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盐田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盐田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