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1年公开招考800名住院医师及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学员公告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委决定公开招考一批住院医师及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专业规范化培训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考800名住院医师及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专业规范化培训学员。
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求,各专业招考名额如下:预防医学类10名,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725名,口腔医学类20名,中医学类10名,护理学类25名,药学类10名。
其中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分别招考临床医学专业675名、麻醉学专业10名、医学影像学专业20名、医学检验专业20名;药学类为别招考药学专业8名和中药学专业2名。
招考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和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深圳生源的报考者毕业年限可放宽至2008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在深圳市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毕业时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5.报考年龄要求:
(1)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1日及之后出生);
(2)具有硕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75年3月1日及之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0年3月1日及之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3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本科应届毕业生属定向、委培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