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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2012年2月招聘启事
现因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急需招聘口腔医师、康复医师、B超、心电图医师,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以聘用形式入职,具体条件如下:
职位名称 招聘数量 性别要求 年龄要求 专业 学历要求 职称要求 其它要求
口腔医师 2 不限 50岁
以下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 大学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三甲医院或口腔专科医院从事口腔专业工作3年以上。
口腔医师 2 不限 40岁
以下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 大学 主治医师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三甲医院或口腔专科医院从事口腔专业工作5年以上。
康复医师 2 不限 50岁
以下 针炙推拿/临床医学 大学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三甲医院或高等学院附属医院从事针炙推拿专业工作3年以上。
康复医师 2 不限 40岁
以下 针炙推拿/临床医学 大学 主治医师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三甲医院或高等学院附属医院从事针炙推拿专业工作5年以上。
B超医师 1 不限 45岁以下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 大专及以上 医师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学历,在综合医院从事B超工作2年及以上,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
心电图医师 1 不限 45岁以下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 大专及以上 医师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学历,在综合医院从事心电图工作2年及以上,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现仍从事心电图工作。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
有意者请将个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书复印件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人事科,邮编:518133;或发送电子邮件至:MBYQYZ@126.COM,电子邮件标题请写明“XXX应聘XXX岗位”。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0755-29187722。
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