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硕士及以下人员
根据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个别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40%和60%。
3、体检: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另推荐人选。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医院领导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范围)。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医学院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012年广东省广州医学院校本部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