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德江县人民医院、民族中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德江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指标
(一)招聘对象: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的未就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往届获学士学位的未就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2.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指标:县人民医院50名,县民族中医院30名。
三、招聘方式
招聘分两步进行:
(一)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获《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学历毕业生,报名人数在招聘指标范围内,免专业笔试,经考核、体检合格,报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直接聘用;报考人数超过招聘指标的,进行专业笔试、面试、体检,择优聘用。考核、体检、聘用按《德江县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步骤进行。
(二)免专业笔试人员确定后,在剩余指标内,进行专业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指标范围内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临时聘用期间,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同级同职职工待遇,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按月拨付,合同期三年,如三年之内聘用人员通过考试获《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经用人单位考核、体检合格,报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人事部门行文聘用,否则期满予以解聘。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6日—4月14日;
2、报名地点:德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政股;
3、报名时需同时出具报考岗位要求的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基础材料:《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士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
(2)往届毕业生持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
(3)已婚人员须持《结婚证》以及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如有生育行为的,同时持《生育证》和《节(绝)育证》;
4、报名按岗位指标和专业分类实行定岗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准兼报。
5、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专业笔试;
6、《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4月16日;
7、《准考证》发放地点:德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政股;
8、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位考生收考务费100元。
(二)专业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