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锦屏县2011年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疗卫生)职位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中专学历报考者以招聘职位表的条件要求为准)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本州外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其他招聘对象及条件等以《锦屏县2011年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疗卫生)职位表》为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日—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持毕业证、户口簿(集体户口复印件需加盖辖区派出所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岗位招聘条件所需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须持用人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县市所属单位还须出具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四项目人员”需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团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100元。
考生预先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dn.gov.cn)、锦屏县人民政府网(www.jpzf.gov.cn)下载《锦屏县2011年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考试的方式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