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不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的,组成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相关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进入聘用环节。
6、聘用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但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与本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另行确定。
7、联系人及电话:陈涛(18008573789),方东升(18008573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