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财政部“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2广西农村幼儿师资培训项目邀标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要求,现就培训机构邀标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2)”— 广西农村幼儿师资培训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项目一:广西农村幼儿教师短期集中培训 (含幼儿园园长、保教主任、骨干教师);
2.项目二:广西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
3.项目三:广西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二、邀标范围
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我区2011年对承担“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的各家机构院校进行绩效考评的结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邀请广西师范大学等9家区内外院校(机构)作为我区“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2)”——广西农村幼儿师资培训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一:广西农村幼儿教师短期集中培训。拟邀请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外研培训中心、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等参与投标。
项目二:广西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拟邀请广西教师培训中心和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参与投标。
项目三:广西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拟邀请玉林师范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参与投标。
三、邀标程序
(一)投标申报:请各邀标单位分项目填写申报材料,并于6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12份)连同电子版报送广西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师范处1921室)。申报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2)培训方案;(3)学科培训内容大纲;(4)经费预算表。
(二)初审投标资料:6月5日,我办将组织专家分项目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重点评审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三)答辩评审。我办将于6月8日在广西教育厅召开培训机构项目评审答辩会,邀请区内教师教育专家对各单位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和指导。各单位要陈述实施方案并回答专家的提问,陈述和答辩时间分别为10分钟。
(四)定标。答辩当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任务承担机构,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标备案。
广西农村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文强,0771—5815207;电子邮箱:sf0771@163.com,gxspzx@188.com(两个邮箱都须发)。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921室;邮编:530021。
附件:
1.广西“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规划表
2.广西“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
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广西“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项目申报书
子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填表日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制
二〇一二年
项目简介
目标任务
培训时间
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特色与创新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培训组织与管理
培训经费
其他
申
报
单
位
情
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从
事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情
况 请列出近两年单位承担或参与过的教师培训项目、培训特色与成果、社会影响等,尤其突出承担申报学科培训相关经验和成果。
从
事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情
况
培训方案 提出培训实施方案,包含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评价、预期成果等。
(请独立另附培训方案)
培
训
专
题
及
课
程
安
排 专题及课程 学时 授课教师 职称 培训形式
专
家
团
队
情
况 姓 名 性别 职 称 专 业 单 位
培
训
资
源
情
况 请列出拟开发和使用的培训资源
组
织
管
理
与
后
勤
保
障 包括培训的管理制度、教学设施、实践基地、食宿条件、医疗保卫等。食宿条件要具体写出校内能提供的学员床位数、学员宿舍条件,食堂容纳能力等。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单位对任务完成的承诺
单位公章 院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专
家
组
意
见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省
教
育
厅
意
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