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体检合格的考生,请及时与所报考的县(市、区)人事部门、各招录单位联系,主动配合做好考察工作。
2.递补入闱体检人选、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3.请考生确保原预留电话联络畅通。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体检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