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西政法干警面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及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报考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为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且不得低于60分,方为合格。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区县、民族乡和49个国家级、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职位的人员,其面试合格分数线可在考场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
报考双语试点班的,应测试当地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